河北唐山有个叫马月的人,QQ是1403295308,昵称:闹钟进行时,在马来西亚成立一家公司,由于当地法律规定外国人不能成立公司,他就找了两个当地华人作为公司法人,注册了公司,他作为实际出资人,掌控公司全部事物(所有工资都是以他的支付宝或者现金方式发放);以该公司的名义招了几个国内的人给他到马来西亚打工,承诺按月发放工资,给大家工作签证。
实际上,没有按时发过一分钱,都是大家紧逼着给个百八十块,由于护照被他收走,送到中介那里办理签证,就这么一直干着。到2017年春节,他还是没给我们发放工资,承诺17年开春回来在发工资。在吉隆坡机场回国时,由于他所承诺的工作签证不存在,是个探亲签证,被海关扣押一个小时左右,最终放行。
2017年2月,他先回到马来西亚,然后给我们说,公司倒闭了,亏本了,让我们继续跟着他干;我们联系到那两个华人法人,他们说公司的钱已经被马月转回国内,他们为此还欠当地税务局很多钱,如果被起诉,他们将面临牢狱之灾。我们在与马月交涉过程中,他让我们所以去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劳动部门,你们随意。
2017年5月,我再次去往唐山,通过12348找了个律师,准备了起诉材料,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我没有马月本人的身份证,只有他的护照,在2017年9月,才通过护照找到他的身份信息。
民事起诉书内容下:
2015年8月我通过GSM/TD/WCDMA/LTE网络优化(QQ群364099422)认识了被告,当时他说在马来西亚有个通讯工程,需要一批人,说和我是老乡,优先考虑我。2016年3月份,被告马月帮助我办理签证、购买了机票,2016年3月份到了马来西亚,当时被告承诺通过旅游签证到达目的地,等安顿下来后办理工作签证,以此为由被告一直持有原告护照,直到2016年10月份原告身份证到期,回国办理新的身份证,才把护照给原告,被告一直没有给原告办理过工作签证。当时被告承诺等原告回到马来西亚后结清7月份之前的工资,年底结清全部工资,但被告并未按承诺兑现。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有马来西亚币林吉特(RM20141.00)工资未付。被告承诺2017年2月支付,但未兑现。2017年1月份被告让原告去其他项目工作,原告要求被告出具未付工资证明,当时原告从其居住地打印一份证明并亲笔签字、按手印。过年时原告曾向被告催要工资,但被告一直推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到目前,法院一直让我们等,说是传票无法送达。这几天,通过朋友,我知道了马月又到缅甸,坑了几个网优兄弟,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恶,我们也是太善良,每次都听他的承诺,导致了现在活干了,钱没拿到。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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