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际电信日当天,工信部发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全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 ... 16928/15417703.html)为民营资本进入通信运营商开通了道路,路是打通了,虚拟运营商该如何经营及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又该如何:在此发表下我个人的几点拙见: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定义: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据需要建立业务管理平台以及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工信部文件定义)
虚拟运营商该如何运营转售自运营商的业务呢?
1、价格战?这个不太行得通,众所周知:通信资费年年下降,资费的竞争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了,而且你跟运营商打价格战,好像也没有什么优势。
个人观点:打价格战不如拼服务,只有做大通信的蛋糕,才能赚到更多的利润,颠覆传统通信行业的新模式、新思维期待在虚拟运营商的运营之中出现。
2、还是沿用传统运营商的思路进行经营?传统运营商虽然垄断地位被削弱,但是还是处于优势,而民营资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个人观点:利用通信行业资源,结合民营资本自身优势来发展有利于自身的用户基础群。(通信人不希望看到这一点,毕竟这些人带来的收入太低。)例如苏宁云商如果能够申请成功,就可以利用现在的移动互联网,形成线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线下营业厅和实体销售点的模式,大大的加大市场的宽度和广度
3、文件规定:运营商必须为转售业务提供号段资源、短号资源、接入质量不能比自营的差!
个人观点:在号段争取上,尽可能拿到好的号段:可能运营商会将号段进行拍卖。
4、我只申请一个运营商的业务?传统通信运营商由于各自经营的网络制式的关系限制,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只能是制式内所支持的业务。
个人观点:如果你申请了三家运营商的业务:那么你用移动的GSM网络进行语音+联通的WCDMA进行上网+电信的宽带连接电脑这种组合的业务出售将赢得更多支持率
通信行业发展前景探讨:
1、用户增加:用户增加意味着将投入更多的资源,基站设备资源、无线资源、维护成本、投诉处理等等,也就意味着通信行业可能发展第二春。这是好事。
2、虚拟运营商将作为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纽带,虚拟运营商将打破传统运营商之间的僵局(如果能够申请多家运营商的业务)。
以上仅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希望大家踊跃探讨。
同时希望通信行业发展蒸蒸日上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doc (23 KB)
n15416996.doc (15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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