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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现实 于 2013-3-1 22:31:24 发表

我一直不明白既然受害者有证据 为啥不民事诉讼呢 将几个受害者团结起来一告一个准儿,最近论坛这么多被拖欠的不拿起法律武器 忍气吞声有在坛子里发帖子的时间不如把证据搜集好 看来还是闲钱少不值得打吧。 ...
严格说来,手头上没有多少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证据。你也知道我们行业的特性,入职、在职、离职整个过程几乎都在电话中商谈,也就是口头协议。刚开始就直接去的项目,前前后后连公司、人都没去见过。甚至包括劳动合同,都没有正式的,即使有类似的电子文档,上面也不会注明差补这一项,和实际金额出入很大。
出现之后没有联合起来去找,一是各自离职后都还有比这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可能在这上面耗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何况本来就未必有结果的事情;二是确实指望还能好聚好散,可以通过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