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BSC 移动通信论坛
搜索
登录注册
网络优化工程师招聘专栏 4G/LTE通信工程师最新职位列表 通信实习生/应届生招聘职位

  • 阅读:773
  • 回复:0
工信部:信息通信企业经营不良、失信将上“黑名单”
mao_mao

鎵嬫満鍙风爜宸查獙璇�


 发短消息    关注Ta 

C友·铁杆勋章   管理·勤奋勋章   C友·进步勋章   管理·优秀勋章   C友·贡献勋章   “灌水之王”   纪念勋章·七周年   管理·标兵勋章   活动·积极勋章   财富勋章·财运连连   财富勋章·大富豪   财富勋章·小财主   专家·终级勋章   财富勋章·神秘富豪   C友·登录达人   纪念勋章·五周年   财富勋章·富可敌国   财富勋章·财神   财富勋章·富甲一方   财富勋章·钻石王老五   活动·第二届通信技术杯   纪念勋章·六周年   活动·摄影达人   纪念勋章·八周年   纪念勋章·九周年   纪念勋章·十周年   C友·技术大神  
积分 428896
帖子 85070
威望 6087583 个
礼品券 5423 个
专家指数 3546
注册 2009-4-24
回答问题数 0
回答被采纳数 0
回答采纳率 0%
 
发表于 2018-03-19 20:47:03  只看楼主 

【TechWeb报道】3月19日消息,据工信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方式,工信部决定施行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并表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网络接入服务经营者在提供通信资源、网络接入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当把不良名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且在电信管理机构限期内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信息发生变化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行政处罚的;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其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停止经营时的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需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的除外)。

电信业务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受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擅自经营电信业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情节严重、受到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的;列入不良名单后,三年内再次受到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被撤销该行政许可的;属于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届满三年仍未补充履行相关义务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失信需要依法联合惩戒的。

工信部称,电信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对列入不良名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不予守信激励。对经营者本身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电信管理机构不得批准其新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依法不批准或从严审批其新增从事电信经营活动的资源申请,不得批准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

此外,相关经营者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后,三年内未再次受到电信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移出失信名单。属于严重失信需要依法联合惩戒的,应按照联合惩戒机制,在收到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后,移出失信名单。


扫码关注5G通信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以下5G精品资料
  • 1、回复“YD5GAI”免费领取《中国移动:5G网络AI应用典型场景技术解决方案白皮书
  • 2、回复“5G6G”免费领取《5G_6G毫米波测试技术白皮书-2022_03-21
  • 3、回复“YD6G”免费领取《中国移动:6G至简无线接入网白皮书
  • 4、回复“LTBPS”免费领取《《中国联通5G终端白皮书》
  • 5、回复“ZGDX”免费领取《中国电信5G NTN技术白皮书
  • 6、回复“TXSB”免费领取《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图解
  • 7、回复“YDSL”免费领取《中国移动算力并网白皮书
  • 8、回复“5GX3”免费领取《 R16 23501-g60 5G的系统架构1
  • 对本帖内容的看法? 我要点评

     

    快速回复主题    
    标题
    内容
    字体
    字号
    字数统计
     上传资料请点左侧【添加附件】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08-18 07:26:01
    渝ICP备11001752号  Copyright @ 2006-2016 mscbsc.com  本站统一服务邮箱:mscbsc@163.com

    Processed in 1.886319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enabled
    TOP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移动通信网 - 移动通信论坛 - 通信招聘网 - Archiver